社交焦慮症
若符合下列情況,便有可能是患上「社交焦慮症」,需盡快尋求精神健康專家的協助。
- 明顯且持續地害怕一種或多種社交場合,如:
- 參與聚會/會議/課堂、在課堂或會議上發言/發問/報告、在公眾場合說話/進食/遇到自己認識的人、在他人面前工作/寫字/飲食、跟上司或權威人士說話、在觀眾面前表演、成為注意的焦點、在電話跟人傾談、要開始或維持對話。
- 參與聚會/會議/課堂、在課堂或會議上發言/發問/報告、在公眾場合說話/進食/遇到自己認識的人、在他人面前工作/寫字/飲食、跟上司或權威人士說話、在觀眾面前表演、成為注意的焦點、在電話跟人傾談、要開始或維持對話。
- 常感到在社交場合中,被人注意注視、被細查觀察、被批判審議。
- 極度害怕自己在社交場合中,因行為失當、作出尷尬或出醜行為,而招致被排斥、羞辱或困窘。
- 社交互動中,出現兩項或以上的焦慮症狀,如:
- 感到心怦怦跳、心跳加速、心悸、胸痛或不適
- 出汗、發熱或發冷、口乾 (並非由藥物或脫水引起的)
- 顫抖、手震、聲震、口吃
- 肌肉緊張、肢體麻痺或刺痛
- 腹瀉、噁心、腸胃不適
- 呼吸困難、有窒息感
- 強烈便意、擔心或急於如廁
- (欲)哭泣、尷尬、感羞辱、極之害羞、臉紅耳熱
- 頭暈、腳步不穩
- 意識模糊、感到周圍環境不真實、感到自己與軀體分離、對自己的感覺不真實、害怕自己失控/發瘋/昏倒/死亡
- 極力逃避社交互動(如:猶豫是否要與人交談、避免眼神接觸、不願在小組工作中說話、獨自坐在一旁吃飯)。若不能逃避時,會痛苦無奈地忍受著。
- 意識到自己的反應是過度或不合理的。
- 以上情況主要是在遇到、預期或想起自己所害怕的情景時才會出現,且持續六個月或以上。
- 以上情況已使當時人非常困擾,或已嚴重干擾當時人的常規生活,如:學業、工作、人際交往。
註:於兒童,害怕或逃避行為必需是出現於同儕的場合,而不是與成人互動的情況,且表達困擾的方式與其年齡相符,如:畏縮、哭泣,或表現明顯的恐懼或不自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