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伤后压力症
若符合下列情况,便有可能是患上「创伤后压力症」,需尽快寻求精神健康专家的协助。
(1)创伤压力源
面对死亡、死亡威胁、真实或具威胁性的严重受伤、真实或具威胁性的性暴力。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接触到这创伤:
- 亲身经历这创伤
- 目睹他人经历这创伤
- 间接地知悉亲朋好友经历这创伤
- 在专业事务中,重复间接地接触与创伤有关的厌恶性细节,如:作为第一出动人员;收拾身体残肢;重复面对儿童性侵犯的细节。(注:这并不包括透过电子媒介、电视、电影、图片等间接非专业的接触。)
(2)入侵性地重复经验:持续非自愿的,被下列其中一种形式,入侵性地重复使当时人经验该创伤:
- 思想、感觉
- 影像
- 发恶梦(注:如是小孩,恶梦可能会与创伤事件无关)
- 错觉或幻觉
- 解离式的片段(如:闪回)
- 被该创伤有关的提示,勾起强烈或长期心理上的痛苦反应
- 注:六岁以上的小孩,会以重复玩耍某游戏来表现。
(3)持续努力去逃避与该创伤有关的痛苦刺激,如:
- 与该创伤有关的思想、感受
- 与该创伤有关的外在刺激,如:人物、地方、谈话内容、活动、物件或情境
(4)认知及情感上负面的变化
创伤之后,认知及情感上的负面变化,开始出现或变得更差。(需含下列两项或以上):
- 不能记起该创伤事件的重要部份
- 持续(及常扭曲)有关自己或世界的负面信念和期望(如:「我是坏的!」「世界是完全危险的!」
- 持续地为该创伤的起因及后果,扭曲地责备自己或他人
- 持续出现与该创伤有关的负面情绪(如:害怕,恐惧,愤怒,内疚,羞愧)
- 明显减少兴趣或参与那些在创伤前视为重要的活动
- 与他人感到疏远(如:抽离,隔阂)
- 情感收缩:持续不能经验正面的情绪
(5)警觉度及反应程度上的变化
创伤之后,警觉度及反应程度上的变化,开始出现或变得更差。(需含下列两项或以上):
- 急躁或有攻击行为
- 惊吓反应过度
- 难以集中精神
- 睡眠障碍
- 鲁莽或有自毁行为
- 过度警觉
(6) 持续时间:第(2)(3)(4)(5)项的情况,出现持续一个月或以上。
(7) 功能上的损害:已明显感到困扰,或生活功能上(如:工作、学业、社交、人际关系)有明显的损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