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伤后压力症

若符合下列情况,便有可能是患上「创伤后压力症」,需尽快寻求精神健康专家的协助。
 

(1)创伤压力源

面对死亡、死亡威胁、真实或具威胁性的严重受伤、真实或具威胁性的性暴力。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接触到这创伤:

  • 亲身经历这创伤
  • 目睹他人经历这创伤
  • 间接地知悉亲朋好友经历这创伤
  • 在专业事务中,重复间接地接触与创伤有关的厌恶性细节,如:作为第一出动人员;收拾身体残肢;重复面对儿童性侵犯的细节。(注:这并不包括透过电子媒介、电视、电影、图片等间接非专业的接触。)

 

(2)入侵性地重复经验:持续非自愿的,被下列其中一种形式,入侵性地重复使当时人经验该创伤: 

  • 思想、感觉
  • 影像
  • 发恶梦(注:如是小孩,恶梦可能会与创伤事件无关)
  • 错觉或幻觉
  • 解离式的片段(如:闪回)
  • 被该创伤有关的提示,勾起强烈或长期心理上的痛苦反应
  • 注:六岁以上的小孩,会以重复玩耍某游戏来表现。

 

(3)持续努力去逃避与该创伤有关的痛苦刺激,如:

  • 与该创伤有关的思想、感受
  • 与该创伤有关的外在刺激,如:人物、地方、谈话内容、活动、物件或情境

 

(4)认知及情感上负面的变化

创伤之后,认知及情感上的负面变化,开始出现或变得更差。(需含下列两项或以上):

  • 不能记起该创伤事件的重要部份
  • 持续(及常扭曲)有关自己或世界的负面信念和期望(如:「我是坏的!」「世界是完全危险的!」
  • 持续地为该创伤的起因及后果,扭曲地责备自己或他人
  • 持续出现与该创伤有关的负面情绪(如:害怕,恐惧,愤怒,内疚,羞愧)
  • 明显减少兴趣或参与那些在创伤前视为重要的活动
  • 与他人感到疏远(如:抽离,隔阂)
  • 情感收缩:持续不能经验正面的情绪
     

(5)警觉度及反应程度上的变化

创伤之后,警觉度及反应程度上的变化,开始出现或变得更差。(需含下列两项或以上):

  • 急躁或有攻击行为
  • 惊吓反应过度
  • 难以集中精神
  • 睡眠障碍
  • 鲁莽或有自毁行为
  • 过度警觉

 

 

(6) 持续时间:第(2)(3)(4)(5)项的情况,出现持续一个月或以上。

 

(7) 功能上的损害:已明显感到困扰,或生活功能上(如:工作、学业、社交、人际关系)有明显的损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