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力不足過動症

若下列情況出現了六個月或以上,且已明顯損害當時人的社交、學業或工作、或人際關係,那便可能出現了以「專注力不足」為主、以「過動與衝動」為主,又或兩者混合的「注意力不足過動症」,需盡快尋求精神健康專家的協助。

 

(1)專注力不足

  • 經常難以專注於細節,或常於功課、工作或其他活動中出現不小心的錯
  • 經常難以維持專注於任務或遊戲活動上
  • 當他人跟他直接說話時,經常顯得不是在聆聽
  • 經常不跟從指示,且無法完成功課、家務或工作上的責任(這並非因為對立行為或不明白指示)
  • 經常難以組織任務和活動
  • 經常逃避、不喜歡或勉強去從事那些需要維持心力的任務(如:功課或家課)
  • 經常遺失那些必須用來進行任務或活動的物件(如:玩具、學校作業、鉛筆、書本或工具)
  • 經常容易被外來的刺激所分心
  • 經常健忘日常的活動,甚至是當時人會定期進行的活動(如:常規會晤)

 

(2)過動與衝動
 

過度的活動量

  • 經常手或腳動來動去,顯得坐立不安,或在座位上扭來扭去
  • 經常在課室離開座位,或在其他被期望要安坐的場合中離開座位
  • 經常在不適當的場合中過度地四處跑或攀爬(在青少年或成人的情況,這可能是限制於煩躁不安的主觀感覺裏)
  • 經常於休閒的活動中,難以安靜地玩或進行
  • 經常是在「忙碌活動中」,或經常如「被馬達所驅動」似的
  • 經常過度地說話

 

衝動行為

  • 在問題還未問完時,就馬上脫口而出地回答
  • 在輪候時,難以輪候
  • 中斷或騷擾他人(如:在談話或遊戲中闖入來打擾)